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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“我国人均税负过万”的说法,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。有专家用2013年我国12.9万亿元的公共财政收入,除以13.54亿人口,得出了“人均宏观税负接近万元”的结论。围绕这一结论,争议不断。 在我国税收收入中,企业是“主力军”,贡献了约九成的税收。直接来自个人或是家庭的税收占比显得“小众”。如果要计算具体的“人均税负”,应该以个人所得税、房产税、车购税等作为基本的计算依据,而不是将企业税负也“抓到篮子中来”计算。另一方面,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分析表示,用财政收入除以全国人口计算出来的结果,应是“人均财政收入”,而非“人均宏观税负”。 事实上,从统计口径上来看,“人均宏观税负”这一说法并不存在。在以前有关财政和税务的收入分析中,并没有出现过。但为何“我国人均税负过万元”甫一出现,便引起网民如此强烈关注与热烈讨论呢?这说明公众对税负公平问题抱有沉甸甸的期待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财税体制改革要“按照统一税制、公平税负、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”。因此,对于“人均税负过万元”的误读,带给我们的启示是,相关部门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数据的解释与说明上,而应以更加务实的姿态、积极的行动和切实的改革,来回应民众对公平的期盼。 |